急難救助
電洽
11401-10 案主*歲,107年罹患重病經治療後,仍復發無法工作,營養及生活陷困。慰問金:6000元整11401-11 案主*歲,109年8月經醫師鑑定身障,113年11月罹患重病;育有2子也早期因罹患重病不具工作能力。 慰問金:8000元整